行业资讯

  • 首页
  • 行业资讯
  • 黄大发及其同伙被判处死刑,二审维持原判

黄大发及其同伙被判处死刑,二审维持原判

2026-09-24

2026年9月23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黄大发及28名被告人进行了公开二审宣判。法院经过审理后确认,原审法院认定黄大发犯有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诈骗罪等21项罪名,事实清楚,证据充实,判决准确,量刑合理,审判程序合法,因此对黄大发及其同伙的上诉请求予以驳回,并维持原判。法院依法裁定对黄大发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并将此裁定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同时对任永斌、袁新强、刘汉祥、庄魁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判决当天,黄大发的亲属以及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公众均前来旁听。早在2023年5月6日,黄冈市公安局曾对外发布通告,公开征集有关黄大发等人涉黑犯罪的线索,这一行动意味着早已在武汉地区流传已久的“黑老大”黄大发终于被捕。黄大发的户籍在香港,现居武汉市洪山区珞喻东路喻家湖路。该消息一经发布,立即引发武汉市民的热议,随之而来的还有关于他组织城中村改造期间的暴力拆迁等往事再度被人提起并广泛讨论。公开的资料显示,黄大发曾担任武汉市洪山乡井岗山村的党委书记以及武汉江宏集团董事长。

about image